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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WindeyWindey(SZ:300772)2025-07-11 09:46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