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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68877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 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同时对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董事长提名的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表决通过。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 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 议事规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