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0023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 议公告、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 事项公告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 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四)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有关政府部门报 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和请示等文件。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