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NGTAI TECH.(0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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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 - 永太科技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5-04-27 08:0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永太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521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鉴证报告 我们审计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公 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517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关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永太科技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
永太科技(002326)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5-04-27 08:0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关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 丹 永太科技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永太科技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永太科技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 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永太科技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专项报告第 2 页 本报告仅供永太科技为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宪明 信会师报字 ...
永太科技(002326) -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5-04-27 08:08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519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太科技")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永太科技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 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鉴证 ...
永太科技(002326)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7 08:08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518 号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永太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永太科技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 ...
永太科技(00232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4-27 08:0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 ESG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三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司证券投资部承办,证券投资部负责协 调委员会会议的有关事务 ...
永太科技(00232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柳志强
2025-04-27 08:0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柳志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50岁,博士研究生学历,美国 纽约大学博士后。历任浙江省生物有机合成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浙江省 生物化工重中之重学科方向负责人。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浙江省生物有机合 成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手性生物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副 主任、绿色化学合成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副主任,兼任浙江省生物工程 学会秘书长。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 ...
永太科技(00232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伟坤
2025-04-27 08:0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伟坤,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56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2011年5月至今,任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教师、办公室主任。2022 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兼任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
永太科技(00232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峰
2025-04-27 08:0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郑峰,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59岁,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对外 贸易运输总公司浙江省台州分公司经理部文员兼副经理、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律 师合伙人,现任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目前还兼任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 ...
永太科技(002326) - ESG管理制度
2025-04-27 08:0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ESG 管理体系,提升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 ESG 管理,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识别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相关的影响、风 险和机遇,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 健全公司治理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受到或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 营活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员工、合作伙伴、客 户、供应商、媒体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
永太科技(00232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7 08:0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 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四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有 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