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机精工(002046) -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SINOMACH-PISINOMACH-PI(SZ:002046)2025-07-11 11:32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 行,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该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出席该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代表股份数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四)该次股东会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有效; (五)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如该次股东会存在股 东会通知后其他股东被认定需回避表决等情形的,法律意见 书应当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