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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002046) -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SINOMACH-PISINOMACH-PI(SZ:002046)2025-07-11 11:3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 人。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管理。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 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以及法律专业 知识,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证券交 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 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