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 - 信息披露制度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5 号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营和管理信 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风险信息、重大变化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按照《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