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 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责任和措施 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