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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会 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公司股东 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在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