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湘生物(688289) -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 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如 有)。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和罢免。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董事履行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包括七名非独立董事(包括一名职工董 事)及四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七条 董事会每年应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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