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湘生物(688289) -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圣湘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 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第六条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