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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0025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BLBL(SZ:002592)2025-07-11 12:02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等事宜。公司还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 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者董事会秘书授权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为履行职责,但 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二章 董事会构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至少包 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