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1名,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 委员任职期间如辞去公司董事、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