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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规范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晶华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 二 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等,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 三 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 四 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