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688130) - 晶华微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建 立健全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晶华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