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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COTRANCOTRAN(SZ:300731)2025-07-13 23:5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