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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COTRANCOTRAN(SZ:300731)2025-07-13 23:5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提名管理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科创 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拟定非职工代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非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工作细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委员由 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