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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COTRANCOTRAN(SZ:300731)2025-07-13 23:5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并由董事会决定,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