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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新源(300731) -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COTRANCOTRAN(SZ:300731)2025-07-13 23:54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7 月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举 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 事,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 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 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位候选董 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 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