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60328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