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盈电子(603286) -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 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江苏日盈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责任 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