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6036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 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须保 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公司的内外部审计,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