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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60365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指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 司"指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绝对控股或者虽不绝对控股但拥有实 际控制权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指公司及子公司设立的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子公 司委派董事、经营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 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支持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控股股东 职责外,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子公司的设立及治理结构 第五条 设立子公司要进行投资论证,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程序,经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