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6036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