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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智能(6036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 |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公司资产的经营效益,使其保值增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投资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的规定,投资决策管理 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以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 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股权投资(含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 (二)委托理财; (三)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并购 基金或产业基金等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组织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 制、普通合伙、有限合伙等)、认购专业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