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60365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五)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协助总经理 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依照《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总经理组织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的基本任职条件: (一)诚信勤勉、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 论知识、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较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