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6036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合 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