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603656)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 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合肥泰禾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