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立(002214) -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 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大 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指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为他人(包括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履行债务提供的保证、 抵押或质押等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 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6.1.10 条,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条第二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 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当同时适用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担保均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