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通(60306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鑫益邦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通出租厂房给鑫益 邦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还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 电话、短信等方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 董事 3 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孙晓伟主持(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独立董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