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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603551) -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普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AUPUAUPU(SH:603551)2025-07-14 11:4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 年 6 月 25 日,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奥普智能科技股份 关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以及《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