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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技术(6881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高级 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1 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来涂料技术 (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增强法律意识和现代企业经 营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和经济发展趋势。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 所")及公司董事会提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