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00066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 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 8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 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 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