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科技(3012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 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1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