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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华 都(00226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NHDNHD(SZ:002264)2025-07-07 10:31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 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 度。 第三条 当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需了解相关事项的情况和进 展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应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 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回复,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