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30134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 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