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信德新材(301349)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 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不得为《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 但向关联参股公司(不包括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提供财务 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