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30134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 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信 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 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