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6051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浙江西大门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履行其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等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董事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及证券事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处理 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 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