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600079) - 人福医药总经理工作细则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根据经营管理 需要,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总法律顾问 1 名, 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人员,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