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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600079) - 人福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
HWHGHWHG(SH:600079)2025-07-14 10:01

第一条 为规范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人福 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