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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来技术(688129)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来涂料 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对内幕信息进行严谨管理并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组织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 具体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并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管理资料。公 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 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 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