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技术(6881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强化对独立董事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资格; (二)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