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技术(68812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规范担保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 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自 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 其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视同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前按照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