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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603093) -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四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 误导投资者。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