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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3000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WBDWBD(SZ:300055)2025-07-14 12:0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非经股东 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在辞任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 事会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任 导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董事应当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