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30005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董事会对于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当立即征询被提名人是否同意成为董事的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北 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股 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 等于其所持有股份数额乘以应选出董事的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集中投 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数位董事候选 人。各候选人在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前提下,根据得票 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