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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TSPGCTSPGC(SH:601000)2025-07-15 08:0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报告义 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委派参股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有 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内部重大信息义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现本制度规定的情形时应 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