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TSPGCTSPGC(SH:601000)2025-07-15 08:01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 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的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并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