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688073) -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 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 ...